壹、應徵資格
一、學歷:具博士學位。
二、專長或條件:
(一)應聘教師須符合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」第25條規定,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。但該法施行(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)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,不在此限。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依教育部「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」,以專任職務為原則,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,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。
(二)專長領域:資訊、通訊、多媒體、資安或晶片設計等相關領域。
(三)具英語授課能力者。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:同專長領域。
(四)自113年8月1日起聘
(五)應徵資料:
1.個人簡歷、自傳【履歷表含聯絡電話、手機、通訊地址、 E-MAIL、學經歷、專長、現職及職稱、產業年資、教學年資、可開授之課程(可參考本系課程規畫表所列課程)、未來研究方向等】。
註: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(A4規格),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。
2.最高學歷證明影本。
註: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,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,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「與正本無誤」及簽名。
(1)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。
(2)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。
(3)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(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)。
3.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。
4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)。
5.個人經歷證明影本:如相關服務證明、離職證明、聘書(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)。
6.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7.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。(如附件)
8.個資宣告暨同意書。(如附件)
9.近五年著作目錄及研究領域:期刊論文(加註SCI、EI等)、發表於國內外研討會論文、專利等。
10.曾主持或協同主持之計畫列表(例如:國科會計畫、產學合作計畫等)。
11.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(至少三篇)。
12.應聘推薦信兩封(可於進入第二階段審查時提供)。
13.「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檢核表」含佐證資料。
備註:
一、本案徵才相關疑問,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。
二、應徵資料請寄: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腦與通訊工程系收,並應註記「應徵電通系專任教師」。
三、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通過初選者,將另行通知。
四、請將應聘教師基本資料檔寄email回傳至wloffice01@nkust.edu.tw(信件主旨:應徵電通系教師)。
五、本次本系徵求教師,得視應徵人員投件情形,延長收件截止日期。
六、須符合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(案)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規範。
聘用單位聯絡人:
姓名:電通系劉小姐
電話:07-6011000#32001
電子信箱:wloffice01@nkust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