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 計畫主持人需自行報名參加由電信學門舉辦之計畫成果發表會(請參見以下場次),若於其他研討會發表者,
電信學門將不予採計。
► 電信學門所舉辦之計畫成果發表會有消息理論及通訊秋季研討會、台灣電信年會:全國電信研討會/消息理論 及通訊春季研討會/橋接未來電磁研討會。
【計畫成果發表原則】
► 科技部學門計畫成果發表係指針對每年度執行之計畫「整體」成果作發表,請勿以計畫所產出之單一論文作
為整體計畫成果。
► 計畫主持人每年度必須完成發表上年度執行結束計畫成果;執行多年期計畫者,每年度皆須發表一次。
(e.g. 105年計畫包括105Y1、104Y2及103Y3)
►執行多年期整合型總計畫、優秀年輕學者計畫、吳大猷獎研究計畫及特約研究計畫者,(總)計畫主持人須於該計畫期末(全程結束後)進行口頭發表。口頭發表場次將安排於全國電信年會:全國電信研討會/消息理論及通訊春季研討會/橋接未來電磁研討會進行發表。
► 計畫主持人如未依學門規定完成計畫成果發表,將影響科技部對後續專題計畫審查之判斷,務請留意。